☆最新提示☆ ◇港澳资讯000001 更新日期:2008-05-17◇ 灵通V4.0 ★本栏包括【1.最新公告】、【2.最新报道】、【3.最新异动】、【4.最新运作】 ┌─────────┬────┬────┬────┬────┬────┐ |★最新主要指标★ |08-03-31|07-12-31|07-09-30|07-06-30|07-03-31| |每股收益(元) |0.4400 |1.2700 |0.9000 |0.5400 |0.2700 | |每股净资产(元) |6.1200 |5.6700 |4.0100 |3.6900 |3.6500 | |净资产收益率(%) |7.15 |20.37 |22.40 |14.60 |7.53 | |总股本(亿股) |22.9341 |22.9341 |20.8676 |20.8676 |19.4582 | |实际流通A股(亿股) |17.5682 |17.5682 |15.5019 |15.5019 |14.0936 | |限售流通A股(亿股) |5.3659 |5.3659 |5.3646 |5.3646 |- | ├─────────┴────┴────┴────┴────┴────┤ |08-03-31 每股资本公积: 2.287 主营收入(万元): 355327.00同比增 51.03% | |08-03-31 每股未分利润: 1.338 净利润(万元): 100418.20同比增 87.66% | |★最新公告:05-16日刊登“深发SFC2”认股权证5月16日开始行权公告。(详见| |后) | |★最新报道:05-16日深发展(000001)"深发SFC2"今日开始行权。(详见后) | ├──────────────┬───────────────────┤ |★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特别提醒: | |【分红】2007年度 年末利润不 | | |分配(预案) | | |【分红】2007中期 中期利润不 | | |分配(实施) | | |【增发】 2007年度 拟非公开发| | |行12000万股A股增发价格35.15 | | |元/股(待批) | | └──────────────┴───────────────────┘ 【1.最新公告】 2008-05-16刊登“深发SFC2”认股权证5月16日开始行权公告 深发展A"深发SFC2"认股权证5月16日开始行权公告 鉴于“深发SFC2”认股权证已于今日(2008年5月16日)开始行权,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深发SFC2”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提示内容 1、“深发SFC2”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7年6月29日起,至2008年6月27日止。 2、“深发SFC2”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6月20日(星期五),从2008年6月23日(星期一)起终止交易。 3、“深发SFC2”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30个交易日,即2008年5月16日(星期五)至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6月23日(星期一)至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投资者网上、网下行权的最后时点为2008年6月27日15时,过时再申请行权无效。 4、“深发SFC2”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19.00元,投资者每持有1份“深发SFC2”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19.00元的价格购买1股“深发展A”的股票。 二、“深发SFC2”认股权证的行权程序 1、可流通的“深发SFC2”认股权证的行权程序 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获派的已上市流通的“深发SFC2”认股权证,投资者须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自行行权,行权申报要素如下(不同的券商系统界面会略有不同): 行权代码:031004(证券简称:深发SFC2)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19元(行权价格) 委托数量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不得大于持有的权证数量,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请投资者在发出行权指令前确认资金帐户中有足够可动用资金以支付行权所需的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 若行权成功,投资者将于T+1日交收后收到行权所得的标的证券。投资者证券帐户的标的证券增加数量=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比例。请投资者及时查看、确认行权是否成功。 2、不可流通的“深发SFC2”认股权证的行权程序 根据权证发行有关规定,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派的“深发SFC2”认股权证在权证存续期内不上市流通。对于该部分不可流通的“深发SFC2”认股权证,须通过我公司进行网下行权,具体程序如下: (1)持有上述不可流通“深发SFC2”认股权证的股东(以下简称“股东”)根据拟行权的“深发SFC2”认股权证数量的多少,将行权所需资金(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行权标的证券过户费,该过户费按标的证券面值的0.5‰收取)于2008年5月16日9:30至2008年6月27日15:00之间划入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以下认股权证行权专用账户,并保留划款凭证: 账号:11002873383104 户名:深圳发展银行 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行权所需资金计算公式为: 行权所需资金=申请行权数量×行权价格(19元)+申请行权数量×行权比例(1:1)×标的证券面值(1元)×0.5‰ 以申请行权10000份为例:行权所需资金=10000×19+10000×1×1×0.5‰=190000+5=190005元 (2)股东填写所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深发SFC2)网下行权申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和加盖公章(如系自然人股东则由该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3)股东或股东代表须于2008年6月27日15:00之前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提供有关文件,办理行权手续。 法人股东须提供以下文件: ①划款凭证; ②行权申请; ③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④股东代码卡(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⑥授权委托书; 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须提供以下文件: ①划款凭证; ②行权申请;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股东代码卡(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须提供以下文件: ①划款凭证; ②行权申请; ③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股东本人股东代码卡(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⑤经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在核实股东身份,且确认行权资金已按本程序要求缴付到账后,向股东出具确认回执。 (5)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行权结束后将立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行权数据,统一办理行权手续,行权手续办理完成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将股东行权所得相应股份划入股东证券账户,权证自动注销,行权股份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3、股东如同时持有上述可流通和不可流通的两类“深发SFC2”认股权证,须分别按照以上第1、2条的程序行权。 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8楼2812 联系人:王方圆、邢政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四、特别风险提示 “深发SFC2”认股权证的行权日为2008年5月16日(星期五)至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6月23日至2008年6月27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深发SFC2”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2.最新报道】 2008-05-16深发展(000001)"深发SFC2"今日开始行权 深发展(000001)今日公告,自5月16日开始“深发SFC2”认股权证进入行权阶段,该权证持有者可以每股19元的价格买入相应的深发展股票。该权证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6月20日,最后行权日为2008年6月27日。 据公告,“深发SFC2”是深发展于股改时向全体股东免费派发的权证,行权价为19元。如果投资者持有的是股改时免费派发的权证,在不考虑交易费用的前提下,投资者行权的账面收益为深发展股票的市场价与行权价的差额。如果不行权,则相当于损失了获取上述差额收益的机会。若以昨日“深发展A”收盘价27.18元计算,与行权价有8元以上的差额。 如果投资者持有的是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权证,在不考虑交易费用的前提下,投资者行权的账面收益还要扣除权证的买入成本。但如果在6月20日之前的可交易期间没有卖出,也没有行权,任由权证最后到期注销,则投资者将损失当初购买权证的全部成本。 据了解,深发展在股改时派发的另外一只认股权证“深发SFC1”已于2007年年底行权完毕,最终行权率达99.03%。为切实保证投资者的权益,深发展再次组织了专门的工作小组,积极开展提示权证持有者行权的工作,以避免他们发生不必要损失。(程胜)
【3.最新异动】 ┌──────┬──────────┬───────┬─────────┐ | 异动时间 | 2008-03-04 | 成交量(万股) | 9305.00| ├──────┼──────────┼───────┼─────────┤ | 异动类型 | 日跌幅偏离值达到7% |成交金额(万元)| 284138.0|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 4957.90| 1375.00| |业部 | | | |机构专用 | 2970.00| 0.00| |机构专用 | 2760.20| 0.00|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中路证券营业部| 2461.02| 708.36|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锡梁清路证券营业| 2181.29| 65.16|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0.00| 29683.52| |机构专用 | 0.00| 12246.82| |机构专用 | 0.00| 11627.37| |机构专用 | 0.00| 10502.73| |机构专用 | 0.00| 9177.94| └───────────────────┴───────┴───────┘ 【4.最新运作】
【公告日期】:2008-05-15 【类别】: 诉讼事项 【简介】: 近日,深发展A与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深发展A十五亿元的问题贷款达成和解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城建东华应向深发展A支付人民币10亿元,其中:(1)3亿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支付;(2)剩余7亿元人民币以城建东华为借款人重组为有担保的正常贷款("重组贷款")后支付,重组贷款的条件是城建东华向深发展A提供深发展A认可的抵押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且该笔贷款按银行监管部门的规定可以被认作正常贷款。 在协议规定的人民币10亿元支付后,深发展和北大青鸟将恢复正常的业务关系。深发展A承诺在城建东华按协议规定向深发展A支付人民币10亿元后的五日内,向相关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但保留对协议签署各方以外的逾期贷款相关方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清收行动的权利。 另外,该笔重组贷款的本息应于2009年底前向深发展A支付完毕,重组贷款的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利息将在此期间按季支付。北大青鸟、东华置业对城建东华在协议下的支付责任分别和共同地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截至公告日,深发展A针对逾期贷款计提了共计人民币6亿元的拨备,上述解决逾期贷款的条款如切实履行,预计将减少深发展A10亿元的不良资产。届时,根据实际情况,深发展A可能冲回1亿元的拨备。如上述协议无法履行,深发展A将继续采取措施清收逾期贷款,预计不会对深发展A财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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